目前位置:中恒建设集团首页 - 人力资源 - 总则

 

人力资源管理基本政策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基本目的]
    实现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建立一支高素质、高度团结和学习 型的团队。创造一种自我激励、自我约束和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机制,

第2条 [用人标准]
    公司的用人标准是:一专多能,认真负责。

第3条 [管理原则]
    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基本原则是:公正、公平、公开。全体员工无论职务高低,在人格上都是平等的,都应得到公司的尊重。

第4条 [公正]
    员工的知识和能力是我们对员工做出公正评价的准则;对每个员工提出明确的目标与任务,是我们对员工的绩效做出公正评价的依据;员工在完成本职工作中所表现出的能力和潜力,是比学历更重要的评价标准。

第5条 [公平]
    公司奉行能力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每个员工应依靠自身的努力和才干,争取公司提供的机会;依靠工作积累、业务培训和自学提高自身的素质和能力;依靠创造性的完成和改进本职工作满足自己的成就愿望。我们鼓励每个员工在真诚合作与责任承诺基础上,展开竞争,并为员工的发展,提供公平的机会和条件。我们从根本上否定价值分配上的短视、攀比和平均主义。

第6条 [公开]
    遵循公开原则是保障人力资源管理的公正和公平的必要条件。公司重要政策和制度的制定,均要充分征求意见和协商,以充分提高执行制度的透明度。


第二章 部门职责和员工权利与义务


第7条 [人力资源部门职责]
    人力资源部是公司从事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能为:

1、负责根据公司年度工作目标,对公司人力资源进行分析和预测,制定人力资源发展规划。

2、建立和健全人力资源工作程序和制度,保证人力资源工作符合公司发展方向并日趋规范化、科学化。

3、推行、监督、改进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及其作业流程,确保其有效实施。

4、负责根据各部门提供的岗位职责,编制员工的岗位说明书,优化公司的岗位设置。

5、负责建立良好的招聘渠道,为公司提供高质量的求职人才。负责对求职者的初步面试和筛选。

6、负责建立公司的培训体系,并组织协助有关部门实施。

7、负责根据公司的发展需求,进行人才的储备和开发。

8、负责组织按公司规定进行考核评价,保存评价记录。

9、负责对员工的奖惩提供建议,并根据员工绩效对其职位和薪资的水平提供建议。

10、负责项目经理、五大员、特殊工种人员等持证上岗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工作,并对上岗证书统一管理。

11、负责公司与外部人事机构或组织的协调工作。

12、负责领导交办的其它相关工作。

第8条 [非人力资源部门职责]
    人力资源管理不仅仅是人力资源部门的工作,而且是全体管理者的职责。各部门管理者有责任指导、记录、支持、激励和合理评价下属人员的工作,肩负帮助下属人员成长的责任。下属人员才干的发挥,是决定管理者升迁与待遇的重要因素。

第9条 [员工的权利]
    每个员工都有咨询权、建议权、申诉权与保留意见权等基本权利。员工在确保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下,有权向上司提出咨询,上司有责任做出合理的解释和说明。员工对改善经营与管理工作具有合理化建议权。员工有权对认为不公正的处理,向直接上司的上司提出申诉。申诉必须实事求是,以书面形式提出,不得影响本职工作或干扰组织的正常运行。各级领导对下属员工的申诉,都必须尽早予以明确的答复。员工有权保留自己的意见,但不能影响工作,上司不得因下属保留自己的不同意见而对其歧视。

第10条 [员工的义务]
    我们鼓励员工对公司目标和本职工作的主人翁意识与行为。每个员工要通过干好本职工作为公司目标做贡献。同时,坚持"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团队精神,养成为他人作贡献的思维方式,提高协作水平与沟通技巧。另一方面,员工有义务实事求是的越级报告被掩盖的管理中的弊病与错误。员工必须自觉保守公司秘密。



第三章 人力资源计划


第11条 [人力资源计划]
    根据公司年度发展目标,结合上年度的生产经营状况,对人员的招聘渠道和质量、培训效果和费用、薪资水平和比重、岗位证件数量和使用等进行分析,制定出公司人员招聘、培训、开发、薪资调整、证件需求等计划和建议。依照公司批准的人力资源计划,组织有效实施。





第四章 人员招聘


第12条 [招聘渠道建设]
    公司根据企业的发展需要和各岗位的特点,逐步对各招聘渠道进行考察并开展有关招聘活动,对各个招聘渠道的效果和费用进行分析,力争开发高效率的招聘渠道为公司聚集到高质量的求职者。公司主要的招聘渠道有内部选拔、员工推荐、专业网上招聘、专业行业人力资源机构、媒体招聘、猎头机构等。

第13条 [用人基本条件]
    机关技术管理类工作人员,要求全日制正规大专以上学历,本岗位相关专业毕业;项目管理人员,要求中专以上学历,本岗位相关专业毕业,具有本岗位上岗证书;派驻分公司管理人员,从公司机关、在编职工或项目优秀管理人员中选拔任用。

第14条 [招聘原则]
    公司在招聘和录用中,注重对人的素质、潜能、品格、学历和经验进行考察,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在人才使用、培训和发展上,提供客观的承诺。

第15条 [招聘程序]
    人员招聘基本程序

1、用人部门填写员工招聘申请表经批准后,交人力资源部组织招聘;

2、人力资源部根据岗位特点选择适当的招聘渠道报公司批准后发布招聘信息;

3、应聘人员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附相关个人资料;

4、人力资源部对应聘者进行初步面试和筛选,将初试合格者推荐给用人部门;

5、用人部门进行复试,做出最后的甄选决策;

6、用人部门将复试合格者报公司领导批准后交人力资源部发录用通知,确认入职时间和基本待遇。





第五章 劳动合同管理


第16条 [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凡通过公司招聘的员工都必须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第17条 [合同签订]
    人力资源部在录用人员办理入职手续并提供其个人相关材料后1周内与其签订"试用合同",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签订正式聘用合同,正式聘用合同项目管理人员一般为1年,机关管理人员一般3年。

第18条 [合同解除]
    合同期满自动解除合同,如需继续聘用需续签合同。员工在试用期内可随时要求解除劳动合同,非试用期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30天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办理移交和离职手续。





第六章 员工异动管理


第19条 [异动管理原则]
    公司将建立循序渐进与破格晋升相结合的选拔机制,让公司内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每个员工通过努力工作增长才干,都有可能获得职务或任职资格的晋升。公司每个人的特点,依据客观公正的考评结果,让合适的人担任合适的岗位。公司不拘泥资历和级别,对有突出才干和突出贡献者实施破格晋升。对于违反公司纪律和因牟取私利而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员工,根据有关制度强行予以辞退。

第20条 [异动分类]
    员工异动包括:晋升、降格、调动、辞职、辞退等。

第21条 [晋升]
    指担任比现工作岗位更高级的工作岗位或享受比现工作岗位更高的工作待遇。

第22条 [降格]
    指担任比现工作岗位低的工作岗位或享受比现工作岗位的低的工作待遇。

第23条 [调动]
    指员工在公司内部各部门之间的平级调动。包括公司因工作需要安排调动和员工申请调动。

第24条 [辞职
    指员工因各种原因希望在劳动合同有效期之前与公司结束劳动合同关系。

第25条 [辞退]
    指员工因违反公司纪律或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者,公司与员工在劳动合同有效期前结束劳动关系。

第26条 [异动程序]
    员工异动由所在部门或个人提出申请,报部门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批准后,送人力资源部办理有关异动手续。

第27条 [异动责任]
    出现员工异动,原工作部门应监督其及时办理交接手续,若因部门管理不善,造成公司财产遗失和技术资料泄密,由原工作部门负责人承担责任。





第七章 考勤制度


第28条 [工作时间]
    公司机关实行五天工作制,双休,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上午工作时间8:30-12:00,下午工作时间:14:30-18:00。工作时间随当地政府文件要求进行调整。项目管理人员及其它人员按工作需要安排工作时间。

第29条 [迟到和早退]
    上班时间后30分钟内到达为迟到。下班时间提前30分钟内为早退。

第30条 [旷工]
     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视为旷工半天;未不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不到岗视为旷工。连续旷工三天以上者予以辞退。

第31条 [请假审批权限]
    事假应提前一天书面申请,病假持县级以上医院休假证明或电话通知部门领导。1天内由部门领导批准,3天内由分管领导批准,3天以上由总经理批准。

第32条 [其它假期]
    公司员工及直属亲属的婚、产、丧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休假。





第八章 员工培训


第33条 [培训需求]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和部门培训需求,制定公司年度培训计划,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各类培训活动,对人力资源进行持续开发,实现公司人力资本的增值目标。

第34条 [培训形式]
    公司将实行在职内部培训和脱产培训相结合,自我开发与教育开发相结合的培训方式。

第35条 [培训组织]
    人力资源部按培训需求计划,与培训申请部门确定培训对象、目标、时间、内容、师资及教材等,落实培训费用,通知培训人员。人力资源部做好培训记录。

第36条 [培训效果]
    培训申请部门对培训活动进行评价并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建议。人力资源部做好培训小结,并将培训情况记录个人档案,作为考核的一项依据。





第九章 员工考核


第37条 [考核目的]
    客观地分析和评价公司员工的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向公司提供真实可靠的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的相关数据。通过考核正确实施奖惩、管理配置人力资源,全面提升员工绩效,激发员工的潜能,保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第38条 [考核原则]
    按公正、公平、公开原则,按照岗位职责标准对员工的工作进行科学评价,统一考核标准和程序,科学制定考核表格及考核指标。

第39条 [考核频次]
    机关员工每月考核一次,项目管理人员每季考核一次。派驻分公司管理人员每月考核一次。

第40条 [考核形式]
    建立客观公正的员工评价体系是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长期任务。员工的考评是按明确的目标和要求,对每个员工的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的一种例行性的考核和评价。工作业绩的考评侧重在绩效的改进上,宜细不宜粗;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的考评侧重在长期表现上,宜粗不宜细。考评时,被考评人均要提供一份述职报告给部门领导,每一个被考评者均有申诉的权利。

第41条 [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作为员工的晋升、任用的重要依据。并将考核结果记录存入个人档案。考核要素随考核结果和公司不同时期要求进行侧重或调整。





第十章 薪酬管理


第42条 [薪酬原则]
    公司在工资分配上实行基于绩效的薪酬分配制度。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公平性原则,同岗位,做出相同的业绩,都将获得相同的薪酬。

2、适度性原则,在一个适当的区间内运行,使员工感到劳动与回报相符,又不超过公司的承受能力。

3、相对稳定原则,在一段时间内薪酬政策保持相对稳定,却在个别上进行适度调整。

4、激励性原则,适当拉开员工之间薪酬差距,以激励员工的竞争。

第43条 [薪酬调查]
    公司每年对同行业各相应岗位开展薪资调查,结合社会经济水平发展和企业经营状况,对公司薪酬水平向公司领导提供建议。

第44条 [薪酬发放]
    公司实行月薪制的密薪工资体制,每月13-15日以银行转账方式发放,遇节假日顺延。任何人不得打听他人薪资也不得向他人透露薪资。员工工资从其报到日起计算,从报到月次月领取上月工作期间工资。员工工资调整按批准月调整发放。





第十一章 附则


第45条 本人力资源管理政策自批准之日起执行。

第46条 本政策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修正和补充。





江西中恒建设集团公司
二○○五年九月二十日
Copyright (C) 2004 江西中恒建设集团公司 版权所有
电话:0791-6648385 E-mail:zhjs8888@yeah.net
技术支持: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