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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企业:
可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的5倍的下列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
(1)40层及以下、各类跨度的房屋建筑工程;
(2)高度240米及以下的构筑物;
(3)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
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企业:
可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的5倍的各类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三、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企业:
可承担各类地基与基础工程的施工。
四、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企业:
可承担各类建筑室内、室外装修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除外)的施工。
五、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企业:
可承担各类消防设施工程的施工。
六、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一级标准及以下公路、单跨跨度<100米的桥梁、长度<1000米的隧道工程的施工。
七、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企业: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且单项工程面积在8000平方米及以下、高度80米及以下的建筑幕墙工程的施工。
八、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二级企业:
二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且跨度33米及以下、总重量1200吨及以下、单体建筑面积24000平方米及以下的钢结构工程(包括轻型钢结构工程)和边长80米及以下、总重量350吨级以下、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及以下的网架工程的制作与安装。
九、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企业:
承担投资额3000万元及以下的一般工业,公用工程和公共建筑的机电安装工程的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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